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和《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》(豫交院〔2017〕47号)文件规定,交通信息工程系何健等5名学生因未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/休学期满逾期30日内未提出复学申请,经交通信息工程系党政联席会议决定,给予何健等5名学生拟退学处理。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5天(2025年12月15日—2025年12月19日),公示期满视为送达。
学生本人对处理决定如有异议,可于公示期内向交通信息工程系提出书面申诉,将申诉材料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、联系方式,邮寄或直接送到交通信息工程系2B213室。地址: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通惠路259号,邮编:450000,田雨老师;联系电话:0371-60868205。
逾期未提出申诉的,不再予以受理,学校将按照规定作出正式处理决定。公示期结束后,视为退学决定书已送达。
附件:何健等5名拟退学处理学生名单
交通信息工程系
2025年12月15日